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
以上可见,该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执行,而同时废止的通知也说明在北京市新的律师收费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律师收费将没有任何依据!
那么.北京市价格部门和司法局为什么一年多的时间都制定不出收费标准呢?这样的办事效率!北京15000多律师,1300多家律师事务所,年收费达100亿元人民币,都是非法收费吗?
收费管理办法严格禁止低价竞争,但北京没有标准,怎么禁止?现在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很乱,有的业务领域竟相压价!而有的大所又收费标准高的惊人,金杜年收费八亿左右,按照其律师数量和计时收费标准,需要每个律师每年工作多少小时?有人算过吗?没有收费标准,不会损害大所的利益,但小所就被卷入恶性竞争的泥潭中!
希望政府部门充分重视,把2006年12月1日前就应该出台的收费标准尽快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