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乃诚实而有信用。又诚在于“仁”,信近乎“义”。儒家把诚信视为“进德修业之本”、“立人之道”、“立政之本”。孔子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民无信不立”。故宁死必信。孟子将诚信相联,并阐发诚信之规范意义。荀子将诚信推为选贤治国之本,且推崇一切伦理社会关系皆应以诚信为本。后儒家继承之,更加重视诚信的经世致用,且强调无论上下左右关系,其诚信之德都在于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真实好善,博济于民。显见,诚信在社会生活中有着深远厚重的文化传统底蕴。
诚信最初由古代的思想家们以一种高尚境界的信仰目标,抽象概括出来并推崇之,以提升人的德性,以个体人德性的高尚提升,稳定社会秩序。后又将其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道德范畴,彰显于世,让人们将其内化为规范意识,并依靠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这一范畴演绎到现代社会形成为一项制度,足见“诚信”制度对现代社会生活、社会关系有着必要的维系和支撑作用,其功能价值已是不可忽视和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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