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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网站之路
[ 2007-11-27 12:35:00 | By: 木晨 ]
 

在中国互联网的第一个十年中,中国互联网在与国外巨头的战争中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不论是QQ、百度还是淘宝、当当,都比MSN、Google、Ebay、亚马逊要更胜一筹。我们欣喜地看到,当当网的年销售额超过了北京西单图书大厦,携程网每年为超过1500万人订票、订酒店,淘宝网今年上半年的毛交易总额达21亿美元。在资本市场上,网络已经成为最吸引眼球的亮点,三年前曾被《新财经》指为网络新贵的盛大、QQ、空中网、携程、慧聪、百度,其中的几家,如今已经完全可以和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媲美,共同创造网络世界的伟大神话。

我们一面在惊叹网络的神奇,一面不得不忐忑面对法律网站的逊色。和其他专业性网站相比,法律网站似乎在创意、技术、资本运作上差了不是一星半点。面对难以追溯的历史,唯一可查的是野山闲水的“中国法官”网站。据称,十年前野山闲水的“中国法官”是整个中文网络世界唯一的个人法律网站,倘若如是,野山闲水也可视为我国法律博客的开山鼻祖。

野山闲水在其著名的“法律界人士对Internet一片茫然”一文中写道,“1997年8月13日至19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97年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行……我兴匆匆地到会,私下揣了一个任务:为《中国法制第一站》(笔者注:福建省法学会网站)‘广纳同仁’,结果令人失望的是,除了我和程雁雷之外,无一上网,可谓‘全军覆没’。当我问及 Internet 时,有的两眼空茫,不知所云;有的说:听说过;稍好一点的如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树义,是见他人使用过,但自己没有上网。总之,对电脑和Internet的知识,严重滞后于时代。有的干脆说:不是我们太落后,而是你太先进了。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对此,我只有黯然。我想:何必费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集中在一块开会呢?所研讨的内容完全可以在网上进行,于是我仍充满信心,——若干年后,我一定能在网上作‘东道主’,主持高水准的法学研讨会。以上文字,或许若干年后可供写法制史的大方之家引用。”

然而野山闲水的预言并未实现。十年后的今天,法律学者们仍然孜孜不倦地打着飞的来往于各大城市之间,在各种会议现场享受着大型法学研讨会带来的快感。网络或许成为许多人的得力工具,首当其冲的是email、搜索和新闻,不过法律和网络的联姻大都就此止步,摆脱场地束缚的高水准法学研讨会似乎并不多见,繁荣的倒是黑压压一片没有名字的版虫和博主。曾几何时,法律人也抓住过时代的尾巴,在上世纪末的第一波网络狂潮中,涌现过大批法律网站,有些网站甚至享受到风投7位数的青睐。可惜好景不长,2000年的那个夏季打破了许多网络人的梦想,不少法律网络的先驱者被晒死在潮退后的沙滩上。

狂潮之后,剩下的法律网站更是屈指可数,其中之一就是靠卖光盘撑到现在的北大法律信息网,其法律产品是法律界有相当知名度的“北大法宝”。虽然占尽先机,但是北大法律信息网并未顺理成章成为法律网站的老大,即使在法律数据库中的老大地位也不断被挑战,远的有与其同时期的中国法律资源网、西湖法律书店,近的则有后起之秀中更具杀伤力的北大法意网。对于北大法律信息网而言,北大法意网的出现堪称祸起萧墙。虽说是一根所生,双方却毫不顾忌北大的威名,一面打起口水帐,互挖墙脚;一面各自使出杀手锏,忙于应付对方的市场策略。胜负还未见分晓,但是北大法意网已然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的围追堵截中站稳了脚跟,走上建设我国LEXIS-NEXIS数据库的康庄大道,离资本市场越来越近,离圈钱的日子越来越近。北大法律信息网与百度的结合,免费的午餐相当廉价,很难满足专业人士的需求,却赚尽了噱头,加上多年的耕耘,坚持走上层路线,市场版图不断扩大,相信近两年也会有资本市场的举措。

法律数据库网站的拼杀揭开了法律网站商战的冰山一角。在大批法律网站之中,除了有坚强经济后盾者,维持经营都是其不得不面对的难题。木晨曾将我国现有的法律网站总结为以下几类:一是卖数据的,商品包括法条、案例、合同书、延伸服务,主要有上述两家北大背景的网站,皆已盈利;二是搞图书、律师、人才展销的,比如法律图书馆、找法网、法律人才网,法律图书馆最早称西湖法律书店,是西湖法律书店1999年始建的网上书店,找法网据称已经盈利,法律人才网还看不出什么特色;三是搞培训的,以中法网为典型,银子挣了不少,近年来司考、考研、考博的网站层出不穷,竞争相当激烈;四是搞学术的,以中国民商法网为代表,各个法学院系都有,还有邓正来、龙卫球、杨玉圣、杨立新等学者的个人网站;五是搞论坛、博客的,论坛比如中国民商法律网、正义网等网站的论坛,博客如法律博客网、法天下,法律博客网最近在评先进了,财大气粗,相比而言博客展示功能更强;六是搞新闻的,比如正义网、人民法院网、普法网以及许多媒体的法律频道等等,一般出生公门,技术手段比较完善,经济实力显然在前述各类之上。

各类法律网站其实并非完全分离开来,而是相互结合,有些法律网站集成度已经比较高,比如正义网,初步具备了法律门户网站的实力,只是官方背景过重,很难贴近大众,更难在赢利上有大的作为。从卖点上看,第一类是做产品,第二、三类都是做平台进行交易,类似于电子商务网站中的BtoC(企业到个人)模式,不过功能较弱;第四类、第六类主要是进行展示,第五类是进行互动交流。

法律网站虽说还未杀出生天,但是在网上圈地已是大势所趋。有学者相互拜访,纷纷打听:“贵院(系)有网站否?”,一时间名片上注明网站成为新的时尚。而与大众相关的法律事件,经媒体的演绎,在网络上变化多端,赚足眼球,逼法律同仁纷纷表明立场:站对者,被国人追捧,奉为神灵;站错者,污言秽语铺天盖地而来,令亲者恨仇者快。更有一批草根,借着网络之势,迅速上位,成为大众红人,媒体骄子。

事实上,由于受众选择过窄,大众难以参与,卖点单一,技术手段落后,市场运作不成熟,至今还没有形成有影响力的面向大众的法律门户网站。法律网站与我国法律的地位一样,还处在赔本卖吆喝的初创时期,大部分法律网站只是烧钱的工具,真正实现盈利的网站少之又少,既有的几家法律网站不断在有限的市场中做着小本买卖。这种不尴不尬的境地似乎并未对广大法律人士产生重大影响,大概对大多数法律人来讲,重要的不是做好一个的法律网站,而是如何把个人价值兑换成等价交换物,包括彰显学术地位、展现独特魅力以及无休无止地注解上个人的联系方式,散发小广告。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没有第一才是最大的商机。正如有人指出,网络品牌遵循单一性法则,也即在某类市场的网络世界里,只能存在着唯一的领导品牌。领导性网络品牌不是第一个出现在网络中的品牌,也不是第一盈利的品牌,而是第一个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支配地位的品牌。没有第一的法律网络中,谁说不能出现新的携程网、中国化工网?憧憬法律网站的未来,给我们带来无限遐想。

纵观近两年法律网络,也不乏奇思妙想神来之笔。山东淄川法院设计程序代替法官自由裁量确定刑期,无疑是值得深挖的一项创意,其背后的含义亦可表述为通过程序设计量化判决中的刑期。由此推广开来,一切法律数据,比如赔偿金额、支付利息、支付期限等等皆可通过程序计算予以量化。法官自由裁量固然是法院裁判之根本,但是法律数据的量化可以给非法律人士特别是当事人以预期,这对于限制法官自由裁量、防止滥用裁判权有着积极意义。且不讨论此种计算是否公允,单就其打破职业垄断的可能性而言,就值得大书特书。倘若能将此种技术首先运用于网络,必将引得国人蜂拥而至,想不火都难。

谈到职业垄断的问题,就不得不提搜索引擎、资源共享带来的无限学习空间。搜索引擎的出现使得秘密的空间更加狭小,知识技能的垄断也变得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第三代智能搜索一旦出现,将彻底改变搜索难以锁定正确答案的局面。如果此项技术运用于法律网站,用户仅需依案情要件进行搜索便能得出相对正确的处理结论。法律职业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将成为历史,素质低的法律人士自然为网络世界淘汰出局,留下来的只能是法律界精英中的精英。

上述设想并非是痴人说梦,十年前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中的许多设想早已变为现实,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法律世界无法超脱于这样的历史进程,更无法与此绝缘,永远立于神坛之上。技术思想家乔治·基德指出,“二十世纪的中心事件是对物质的颠覆。在科技、经济和政治领域,物质财富的地位和价值逐渐下降,头脑的力量将在一切领域超越蛮力占据优势地位。”二十一世纪将是头脑统治的时代,作为新时代的法律人,理解网络,读懂网络,进而在网络世界中自由翱翔,引领潮流,将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的选择。

天才的创意固然是一个网站走向成功的第一步,但是更重要的是坚定的信念和持之以恒的态度。米卢说,态度决定一切。创立经营一个好的法律网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其成就绝对不亚于经营一个好的律所、法律集团。正如LEXIS-NEXIS那样,40多年以来始终专注于建设为法律研究提供全文检索的联机服务系统,不断精益求精,追求细节,源源不断向全球提供了约10亿个文件,并以每周950万的速度递增,目前拥有约82万用户。在全球法律数据库中,LEXIS-NEXIS无疑是领跑者。

作为曾经抓住过时代尾巴的其中一员,作为一名研习法律多年的法律人,做一个真正面向大众的法律网站是木晨由来已久的心愿。面向大众的含义是,它不再是法律人垄断的工具,而是直接向大众提供服务的平台,这种服务是方便的、安全的、多层次的、权威的……,它可以随时随地解决最广大用户的法律需要,不论你是当事人还是法律人士,只要你需要它。它同是又是轻松的、愉悦的、有进取心的、温馨的……它可以给广大网友带来心灵的慰藉,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标杆。它绝非高高在上、高不可攀,而是时刻陪在你身边,关怀着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吃穿住行。在思想上它独树一帜,在行动上它整合既有,在最大范围内树立自己的领导性品牌。木晨相信,这样一个中文法律网站迟早会出现,如若不能由木晨实现,也必将出现在某位同道之人手中。无论它何时何地出现,木晨都将由衷祝福,并倾已所能为其献计献策,助其马到功成。

回顾中国法律网站十年之路,有过失败与悲伤,有过焦虑和彷徨,有过成功与喜悦,有过激动与坚定。法律网站虽然落后于时代,然而通过网络传承的自由、平等与共享的理念已然深入人心,这不正是法律人所孜孜以求的梦想么?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的胜利也是法治理念的胜利。我们期待着有一天法律网站能真正扛起法治大旗,将大书的自由、民主、平等、正义、善良……一一刻进每一个网民的心里。


注:本文应《中国律师博客文丛》编委会邀请而作,转载请征得木晨本人许可。文中资料均来自网络。文中实名网站不涉及对该网站的评价,如有不妥还请各位悉心指教,谢谢。

 
 
 
Re:中国法律网站之路
[ 2007-12-29 22:30:12 | By: 曹剑刚律师 ]
 
言之有理!
 
 
 
Re:中国法律网站之路
[ 2007-12-21 13:01:27 | By: 法律120(游客) ]
 
有同感!鄙人不才,也在为中国的法律网站建设添砖加瓦,网站地址:http://www.law120.net
希望有人合作
 
 
 
Re:中国法律网站之路
[ 2007-11-29 11:41:41 | By: 胡勇平(游客) ]
 
有思想,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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